“阳光集中配送”是以一个区域或市为单位,在完全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政策不变、执行省级集中挂网招标采购价格不变和医院用药选择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出一家综合实力最优的医药商业作为主配送商,完成所辖区域主体医疗机构用药的集中配送工作,该配送企业通过整合社会资源,集约供应链流程,压缩运营成本,将约占销售规模5%(视各医院用药结构不同)的集约收益回馈社会,直接用于惠及患者的药品降价或建立惠及社会的区域性医疗卫生发展基金。
自2007年起,海王率先推广医院药房托管集中配送模式,并在山东省及河南省成功运作。 2009年根据新医改指明的方向,海王最先推出医院用药“阳光集中配送模式”,得到多个省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认同,并已在山东潍坊、枣庄、聊城,及湖北、安徽、河南等地实施